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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男爱豆性侵同组合成员被求刑,KPOP摇篮变成爱豆的噩梦

韩国娱乐 51hantuan 1年前 (2023-04-04) 415次浏览 0个评论

3日经确认,某6人组偶像组合成员不仅在练习生期间,在出道后也对同组合成员进行强制猥亵和类似强奸而被移交庭审。有人指出,虽然练习生从青少年时期开始过着长期合宿生活,但除练习外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这暴露出KPOP偶像培养系统的漏洞。

上个月29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举行的终审判决中,检方要求判处前偶像成员A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要求告知并公开其身份、要求其接受性暴力治疗课程,并下达5年限制就业的命令。

综合韩媒采访来看,A某涉嫌从2017年至2021年期间,至少三次在宿舍和练习室等地抚摸另一名受害成员B某的身体。A某承认大部分嫌疑并表示正在反省,但是对于其它部分嫌疑却表示:“(当时)喝醉酒,不记得了。”

B某于2021年向首尔江南警察署报警。今年1月首尔中央地检以涉嫌强制猥亵和类似强奸对A某进行了起诉。事发后,A某因个人原因退团并停止活动。经纪公司相关者表示:“正在确认事实关系,之后将表明立场。”

练习生们从小就开始进行合宿或在练习室等限定空间内度过很长时间,对在公司内或组合内发生的暴力、性暴力,以及威力引发的犯罪(承受力)很薄弱。特别是经纪公司不属于雇佣、教育机构,没有预防性犯罪的义务,因此即使发生犯罪也不承担保护义务,处于法律死角地带。

进行娱乐业相关诉讼的许钟赫律师表示:“经纪公司没有保护义务,也不能用劳动基本法的标准来看待与未成年练习生、偶像之间的合约”,“从练习生时期开始,他们长期不接触外部,过着集体生活,所以即使内部发生问题,他们也很难应对。”金政圭律师指出:“经纪公司不是教育机构或保护设施,所以没有举报的义务。”

考虑到业内的评价和合约身份等,像B某一样的受害者是很难亲自出面的,所以这也是问题之一。朴珠熙律师表示:“只有当事人进行起诉或第三者告发,调查机关才能掌握犯罪情况,但作为艺人志愿生,考虑到会被业内贴上标签,所以很难先出面提出问题。”

韩国演艺经纪协会顾问律师姜振锡表示:“练习生很多都是小小年纪步入社会或缺乏经验,所以对与公司产生纠纷很有压力”,“因为人力和资金不足,能够系统管理和教育练习生的经纪公司也不多。”

虽然内部对此遮遮掩掩,但当局都没有正常进行现象诊断。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从2015年开始以2年为周期,进行了“大众文化艺术产业事态调查”。但直到2021年进行第4次实态调查为止,从未进行过与“业内因性暴力、威力引发的暴力”有关的调查。文体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次确认了相关部分被遗漏的事实”,“今年开始将进行与性犯罪有关的实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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