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志龙、太阳不与YG续约将无法使用艺名,12月12日,据韩专利厅的介绍,YG在BIGBANG出道(2006年)之前的2003年就获得了”지드래곤”和”G-DRAGON”的商标权。并在2015年获得了”GD X TAEYANG”的商标权,同年还在美国登记了“G-DRAGON”和“TAEYANG”的商标权。(51韩团 原创文章)
韩专利厅相关人士表示:”一般情况下,商标权由’A+B’构成时,只要使用其中的A,就会被视为侵犯商标权,因此,如果没有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或与之签下的私人合约,就连使用’GD’也很困难。”
因此BIGBANG的核心成员权志龙和太阳续约的可能性更大。两人都没有使用本名,而是在出道后一直使用艺名,艺名中蕴含的艺人的身份也是绝对的。
网友:权志龙也很好啊、试问南韩现在还有谁不知道GD本名权志龙呢、权志龙三个大字照样红火,死歪鸡、消息放出来了,说明解约也快了、OK啦,没关系啦,权志龙啊、这公司还有这个骚操作?很正常,但是权志龙这个名字已经很响亮了、这个其实真没啥好骂yg的呀,艺人名称商标是肯定要注册的 不然被别人盗用了就更惨了;至于续不续约,我一个粉丝感觉没啥所谓,反正自己写歌自己唱,美滋滋。